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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轴承:股东减持方案时刻过半未减持股份

海力轴承网 发布时间:2019/12/27

阳轴承:股东减持方案时刻过半未减持股份
关于股东减持方案时刻过半未减持股份的布告上银基金办理有限公司确保向本公司供给的信息实在、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严重遗失。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布告内容与信息发表义务人供给的信息一致。
襄阳轿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襄阳轴承”)于2019年9月5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表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方案的预发表布告》(布告编号:2019-040)。公司股东上银基金办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银基金”)方案自上述布告发表之日起十五个买卖日后的六个月内以会集竞价买卖方法减持公司股份,自上述布告发表之日起三个买卖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买卖方法减持公司股份。上银基金方案经过会集合价、大宗买卖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10,53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9%。
到日前,上述减持方案时刻已过半,公司于2019年12月26日收到上银基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发展情况的奉告函》。依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则》(证监会布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买卖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档办理人员减持股份施行细则》等有关规则,现将减持方案施行发展情况布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布告发表日,上银基金本次股份减持方案减持时刻已过半,上银基金
在上述减持时刻内未经过任何方法减持其所持有的襄阳轴承股份。
二、其他相关阐明
1、上银基金本次股份减持方案已按照相关规则进行了预发表,符合《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则》(证监会布告【2017】9号)、
《深圳证券买卖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买卖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档办理人员减持股份施行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则。
2、截止本布告发表日,上银基金本次股份减持方案没有施行完毕。在上银
基金股份减持方案施行期间,公司将催促其严格准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等规则,并
及时实行信息发表义务。
3、上银基金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其股份减持方案的施行不
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改变。
三、备查文件
1、上银基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发展情况的奉告函》。
特此布告
襄阳轿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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